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加强审判管理、深入推进“五除”活动开展之际,鹤山法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强化措施“一二三”,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提升卷宗质量。
一是一次讲评。鹤山法院从2007年起就延续这样一种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专题会议,由各主管副院长根据监察部门对本季度在文书审核及卷宗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从判决书的写作方法到卷宗整理上的小瑕疵,各主管副院长一一进行点评,最后,李晓晔院长根据这一季度文书及卷宗进行整体评价。通过这一形式,提高鹤山法院案件整体质量,提升法院干警形象。
二是二种延伸。其一是向前延伸,鹤山法院每一份裁判文书除正常签发外,都要由监察部门进行一次审核,这次审核细致到标点符号。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是案件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前审核文书,保证了文书质量,从而保证了案件质量;其二是向后延伸,鹤山法院在每个案件立案登记时向当事人随案发放案件质量监督卡,案件处理结束,由监察部门回访案件当事人,收回案件质量监督卡,这种做法不仅起到了监督办案人员公正执法,也因公开透明、尊重当事人权利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誉。
三是三个结合。鹤山法院把案件质量的常规评查、重点案件的评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以三个结合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常规评查是鹤山法院长期坚持的每季度的卷宗评查及卷宗归档前的评查;重点案件的评查是针对发回重审、上诉、涉诉信访案件进行的卷宗评查;专项评查是上级法院及政法委开展的卷宗评查活动中鹤山法院对涉及案件进行的自查、互查、集中查。比如说对涉煤案件的评查、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评查及“万起案件评查活动”中案件的评查。通过这三种评查的结合,鹤山法院案件质量近几年来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在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法院上半年的卷宗评查中,鹤山法院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得到了评查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