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刑庭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作为主要的结案方式,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截止目前刑庭共收案74件,结案63件,其中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17件,这17件中除一件判决被发回重审重新进行调解外,其余16件全部调解处理。
这16起刑附民案件中有6起是故意伤害案件,2起抢劫案件,1起涉黑案件,2起交通肇事案件,1起寻衅滋事案件,3起强奸案件,1起爆炸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激烈,有的都已经积怨达十七年之久,还有3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进而给社会稳定造成威胁。刑庭的同志们在副院长闫洪福的亲自参与及指导下,强化调解功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办法、筹举措、释法析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他们能够清楚认识现状,充分斟酌衡量利弊,最终均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赔偿款,使双方满意。
刑庭的同志们重视调解工作,所调解的每一起刑附民案件,都凝聚了全庭干警的辛苦和智慧。100%的调解率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是我们长期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