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扎实推进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把巡回审判打造成为关注民生、方便群众的便民工程。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始终把巡回审判工作放在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解决巡回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了巡回审判日志制度,加强对巡回审判工作的管理和对巡回审判人员的监督。配备了巡回审判专用车辆和桌椅、音响等开庭所需的设备,在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二是打造平台,设置固定巡回审判点。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村设立了5个巡回办案点,在姬家山法庭旧址设置了一个巡回法庭,并制作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示意图”。通过采取固定巡回审理与流动巡回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将便民、亲民、为民、爱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丰富司法为民内涵,打造司法便民的平台。
三是强化调解,创建调解文化。对巡回审判的案件,把调解结案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在各巡回办案点设立了调解室,制作了诉讼与调解流程图,悬挂“六尺巷”等故事的图画和一些劝和、告诫的格言警句,教育群众以和为贵、恭谦礼让。
四是依法办案,公正公开高效。在巡回审判案件时,严格遵循庭审程序,使庭审既具有亲和力又不失庄严;认真做好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做到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并通过报纸、电视台、法院网站等媒介,公布巡回办案的案件受理范围、联系电话等,让群众了解巡回审判工作,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巡回审判工作。
五是扩大效果,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这一载体,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旁听群众因势利导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给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让司法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六是爱岗敬业,弘扬奉献精神。开展巡回审判工作,需要法官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需要法官的耐心、诚心、热心和公心。我院两个人民法庭地处偏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法庭的法官们走村入户,调查案情,巡回开庭,促进调解,解决纷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尊重;“假日法庭”的法官们,端午节等节假日期间仍然坚持工作在乡村农舍、田间地头,走访群众,调解案件,信守了人民法院向社会的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