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鹤山区鹤壁集乡社会法庭成立当日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9-08-13 19:25:00



    鹤山区鹤壁集乡社会法庭成立当日,社会法官即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和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鹤山区鹤壁集乡社会法庭成立后,社会法庭的社会法官们立即行动了起来,当社会法官们了解到鹤壁集乡西街村的王某和余某夫妻因日常琐事发生纠纷,准备到法院起诉的事情后,及时和村干部取得了联系,社会法官和村干部一起做他们夫妻两人的思想工作,他们从夫妻关系如何相处上,从在农村一旦离婚对两人以后的影响上,从夫妻离婚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上,层层分析利弊,最终打消了夫妻两人离婚的念头,化解了两人的矛盾。化解完这起矛盾后,社会法官们马不停蹄地到村东头,处理了一起相邻两家因排水问题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社会法官向两家讲了“六尺巷”的故事,教导他们要珍惜做邻居的这个缘分,远亲尚且不如近邻,退一步海阔天空,最终两家握手言和。

    鹤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说:“社会法庭就是群众的事,群众当法官,群众来评判,这是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的一种思路,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向社会延伸的一种尝试,鹤山区法院今后将加大对社会法庭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管理,确保鹤壁集乡社会法庭成为法院和政府部门的得力助手,为促进鹤山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