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鹤山法院民一庭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办理其他案件的同时,加班加点,利用休息日到企业,一天调解了四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经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宣传,农民工对“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反应积极。近日,鹤山法院民一庭同时受理了4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被告均为某食品公司。针对近段时间清理积案的实际情况,民一庭的同志们就利用星期天的时间,组织四原告到被告单位,并通知被告负责人到公司,向被告负责人询问拖欠工资的原因,被告负责人称因为最近公司资金比较紧张,周转不灵,才拖欠了4名民工的工资。于是法官向其宣讲了劳动法关于不得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以及农民工外出挣钱的不易,让被告负责人换位思考,并将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也向被告负责人讲明。经过近一天的调解,被告负责人终于同意支付4名农民工工资,并立即借来款项,当场向4名农民工发放了工资。
4名农民工手握工资非常感慨,他们说:“没想到我们那么费劲,都没要来工资,法官一天就替我们要来了。以后我们还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