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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集法庭巡回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以案释法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1-11-30 19:02:55


    在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鹤壁集法庭深入厂矿企业、建筑工地就地审理、当庭调解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1月18日上午,在鹤山区某建筑工地,鹤壁集法庭对宋某等五人诉包工头林某拖欠工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今年8月份以来,林某以发包方未进行结算为由拖欠原告宋某等五人工资13000余元拒不给付。眼看年底将至,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宋某等五人将林某诉至法院。立案后,鹤壁集法庭审判人员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林某所承包工地发包方已将大部分工程款对其进行了结算,林某因自身周转资金短缺,占用工人部分工资款未发放。为了使宋某等五人尽快拿到工资,同时对林某及工地其他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鹤壁集法庭决定在林某工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法庭调查,林某对拖欠宋某等五人工资款的事实均予以认可,并表示想办法筹款支付工资。据此,法庭审判人员当庭对此案进行调解,通过当庭对林某的批评教育和耐心细致的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使双方达成了林某当天履行全部工资款的80%,一周内将剩余20%履行完毕的还款协议。

    庭审结束后,法庭人员还向参加旁听的农民工宣讲了涉及工资、工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并就农民工提高自身法律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等问题与农民工进行了深入的交谈。被告林某也表示,通过庭审,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方面要想方设法筹款,严格按还款协议履行,一方面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打消侥幸心理,依法履行义务,杜绝今后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鹤壁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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