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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服务企业 做企业的贴心人

  发布时间:2011-12-20 15:28:12


    鹤山区法院民二庭在“企业服务月”活动中创新工作方法,热心服务企业,做企业的贴心人,成功调解多起商事案件,积极帮助辖区内企业在金融危机的寒冬下转危为安。

    2011年8月,鹤山法院民二庭受理了原告鹤壁市某机械厂与被告滑县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查明:2010年10月29日与11月4日,原被告分别签订了两份加工承揽合同,总货款价值171000元。原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付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给付原告货款89800元,下欠81200元迟迟不付。原告多次讨要无望,将被告诉至法院。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双方是多年的合作伙伴,现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停产。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被告提出受经济危机的影响,资金链条断裂,暂时无力给付原告货款。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最终原告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双方当事人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被告滑县某公司的负责人感慨的说:“你们鹤壁的法官服务企业的态度真好啊,切切实实为企业帮了大忙!”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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