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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亲自协调37名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20 15:32:42


    日前,鹤山区信访局干部秦某来到鹤山法院民一庭,反映某矿建筑工地因拖欠37名农民工工资,37名农民工到区信访局上访。该信访局干部向法院求助,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民一庭庭长意识到此案涉案人数众多,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群访,遂向主管院长和李晓晔院长汇报。李院长听后,要求民一庭迅速了解案情,有情况随时汇报。

    民一庭同志通过了解,得知工程是某矿发包的,承包人又层层转包,这37名民工系包工头刘某召集到该建筑工地干活,平时不发工资,都是向工头借钱生活。他们都是木工,没有出勤表,只有工人自己记账。据民工们讲,当时和包工头说好一个大工100元,一个小工60元,但是民工们提供不出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看到这37名民工法律意识这么淡薄,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身影,法官们在为他们深感痛心的同时,又非常同情他们。

    陈良玉庭长将了解到的情况向李院长作了汇报,李院长立即带领民一庭同志来到某矿,找到矿领导,要求他们通知包工头刘某,询问该工程款是否结算。当得知工程款尚未结算,李院长向矿领导说明,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司法解释,矿上应当在所欠工程款的范围内支付工人工资。矿领导辩解,民工们没有工资表不能支付。看到不用自己付款,包工头刘某对37名民工的记账单予以认可。经过协商,由某矿将37名民工的工资260000余元付清,之后该矿与刘某结算时,从工程款里扣除该款项。

     37名民工手握工资,热泪盈眶,他们说:“没有想到法院院长会亲自帮我们主持公道,谢谢你们,谢谢政府。”并纷纷表示,今后出门打工,一定不会忘记和对方签订合同,遇到难题,一定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访局干部韩某也对李院长亲自参与协调处理深表感谢,他说:“如果这事处理不好,不仅自己无法向领导交差,群众不能安心回家过年,也对不住自己的良心。感谢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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