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不用交钱,到法院这么快案子就解决了。”这是家住姬家山乡沙锅窑村的老董出于对法院办案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感慨而发出的肺腑之言。前段时间老赵与邻居发生烦心事,经过姬家山法庭法官两个多小时耐心的诉前调解,他没交一分钱诉讼费,纠纷就及时被化解。
老董与邻居老冯的房屋紧紧相邻。今年4月12日,老冯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拆除原居住的两间瓦房,并在原房宅基地上清基建房,将紧邻老董的房屋西边墙脚下挖,地基低于老董房屋底脚1米左右处,致老董房屋地基下沉,房屋北边房内墙体开裂1.2米。老董见状即要求老冯停止施工,而老冯强调是在自己宅基地上施工,与老董家无关,两家由此发生争执,本来相处不错的两家发生了矛盾。5月4日上午,为这不快之事老董到法庭进行了咨询。
法庭庭长张勇军听了老董的陈述后,为了避免双方产生更大的纠纷,便通过该村民调员与老董的邻居老冯取得联系,约好第二天上午双方坐下来协商处理,后驱车到争议现场进行实地察看。5月5日上午,庭长张勇军带社会法官老余和村民调员一起,召集争议双方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同时,指出老冯在修建自己的房屋时应正确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现老冯对老董所有的房屋造成了损害,理应依法修缮和赔偿。经双方协商,老冯同意在建房时和老董共同修缮房屋,并赔偿老董800元。
这样,一场邻里纠纷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双方也都表示今后一定要本着互让、互谅、互助的原则和睦相处。可谓是:修房造屋本该贺,无奈地基惹了祸。多年邻里起隔阂,诉前调解化干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