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鹤山法院获得全国“文明示范窗口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能够获此殊荣,是鹤山法院全体干警在各自的岗位上扎实践行司法为民,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结果。为将文明示范窗口打造成我院特色,立案庭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三项措施切实加强便民为民利民服务。
一是在立案大厅设置了便民服务台,制作了法律文书样式,印制了上千份的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时效等司法便民服务宣传手册,让当事人知道提起诉讼的相关程序以及诉讼风险,极大地方便了来访群众,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二是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导诉台,休息座椅、饮水机、笔墨纸张、老花镜等,为来访群众提供了快捷的服务;三是建立巡回立案制度,切实解决立案难。在鹤壁集镇、姬家山乡设置巡回立案点,立案庭的同志们每周二、三到点上巡回立案,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法律常识、诉讼程序等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帮助他们维权;遇到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进行口头立案,就地立案;当事人提交立案材料齐全的,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及时立案。
三项措施实施后,首月接待当事人达160余名,当事人纷纷对我院立案大厅功能全、设施齐、服务到位、接待水平高赞不绝口,赞扬我院真正把立案窗口打造成了便民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