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使缓刑犯改过自新,预防其重新犯罪,鹤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大力倡导判后关爱、教育、监督延伸,认真落实缓刑回访帮教制度,通过加强与缓刑人员所在村委会或社区的联系,建立了缓刑人员帮教档案,详细记录缓刑人员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不间断地对缓刑犯进行跟踪帮教。近年来,鹤山法院刑庭一直把缓刑回访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预防缓刑人员重新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5月份,刑庭法官对一批缓刑人员再次进行了回访,并会见了部分缓刑人员的家属,走访了部分群众,了解到自法院宣告缓刑以来,缓刑人员一直表现较好,没有违反考察规定的情况发生,缓刑人员均能与家庭成员和社区群众和谐相处。缓刑人员蔡某某,因与同学言语不和,一时冲动和自己的同学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用刀子将同学捅伤,因其系未成年人、初犯,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法院对其判处了缓刑。通过这次回访,得知蔡某某在判决后,已在某餐厅打工,并学习厨艺,准备做厨师,表现很好。法官们告知他要放下思想包袱,好好工作学习,蔡某某也郑重承诺,今后要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次回访考察,法官对被判处缓刑人员的改造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家庭、村委、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再多给缓刑人员一点关心和帮助,特别是对于青少年罪犯,他们可塑性强,主观恶性不大,只要监管到位,完全能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达到教育和挽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