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人民法院为更好的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弘扬法院文化,提升法官的敬业爱岗精神,举办了“我心目中的鹤山法院”征文活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法官共写出40多篇正文,每一篇征文都真实的记录了法官的办案心得、体会,记载了法院建院以来的变化,记载了为百姓做一件件、一桩桩实事的感人画面.....
点滴的工作中品味着真实
记得那次的案件我印象颇为深刻。那是去年年底的时候,几位农民工辛劳一年却没法及时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本该回家和家人团聚的,他们却因多次讨薪不成而不得不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他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我们民庭,我们庭的陈庭长接到这个案件十分重视,耐心的听取了这几位农民工的诉求,为他们答疑解惑,并几次组织劳资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对方当事人被陈庭长的苦口婆心所感动,也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并且保证以后再也不犯类似的错误,及时的履行了自己应该给付工资的义务,这几位农民工通过法院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激动的向我们表达了他们的谢意。当时我看着院里的审判大楼,此时它显得格外的高大,那矗立在院中央的代表正义的独角兽显得更加的威武、正直。
--民一庭书记员张岚
前进中的鹤山法院
一九九一年七月,我第一天到鹤山法院上班时,办公室主任去接我,当时我坐在全院唯一一辆三轮摩托车上,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天是那么的蓝,风吹在脸上,丝毫不觉得天气燥热。那时候出去送文书,能坐上公共汽车已经是奢侈。二十多年了,鹤山法院添加了吉普车、仪征车、桑塔纳等。而今,每个业务庭室大都有了办案车辆,但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那辆三轮摩托车。
初到法院时,鹤山法院从鹤壁集街里搬到现在的办公地点,听老同志讲和自己看照片,知道以前法院是租用别的单位房子办公,低矮潮湿,光线不好。新址也是刚刚建好,空空荡荡的。通过同志们的努力,现在的鹤山法院已经形成规模,整洁的四合院里,有办公楼、有审判庭、有休息室、有澡堂、有食堂,解决了干警的吃、住问题,同志们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空调,过去简直不敢想象,这就是幸福的感觉。
--民一庭庭长陈良玉
古有双鹤栖于南山峭壁,其山名曰鹤山,这是鹤山区具有传奇色彩的由来。每当我散步于巍峨高耸的南山峡谷之中,我为我是一名鹤山人感到骄傲和自豪,更为我是一名鹤山区法院的干警而感到荣耀。
--执行局执行员尤超
40多篇征文,包含40多个故事,展现了40多名干警的情怀。通过记录在工作中的点点滴滴的事情,使干警不断养成在办案中思考民情、体恤民意的习惯,展现了法官爱岗敬业的风貌,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