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9时,鹤山法院第五审判庭,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准时开庭。主审法官为副院长张洁,鹤山法院其他党组成员按照省法院下发的庭审评查活动计分表一项一项认真评查,仔细观摩,这是鹤山法院在全省法院庭审评查活动开展之初首个观摩评查的示范庭。
旨在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的庭审评查活动在鹤山法院开展以来,我院充分动员、认真部署,积极作为,务求取得实效。鹤山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及审判管理工作的张洁副院长认真学习上级法院文件,深刻领会省院“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活动开展原则和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的活动开展目的,主动接手案件,主动带头安排,率先开示范庭。
该案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庭审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法庭调查使法律关系及案情变得清晰明了。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有限,争议标的额不大,还有调解的可能,因此,没有当庭宣判,合议庭将在庭后进一步做调解工作,力争使案件调解结案。旁听人员在庭审观摩后,均表示: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用语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确确实实是一次示范观摩庭审。
这次张洁副院长率先开观摩庭,对鹤山法院全面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我院将逐步落实“两评查”活动的各个步骤,以突出的成效为提高干警业务技能,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