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法院行政庭自成立以来,努力强化现代司法理念,把案件质量与效率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中心环节,认真公正及时地审理每一起“民告官”案件,10多年来没有一起当事人申诉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行政争议,增强了党群关系。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行政庭,狠抓业务学习,增强案件质量和审限意识。一是对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实行案件讨论制度。每周抽出固定时间进行学习,内容既有政治学习又有业务学习,也可对新类型及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二是建立并实施重大疑难和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社会沟通机制。对重大疑难和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及时与上级法院、区委及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必要时,对行政机关写出司法建议。三是实行案件规范化管理,将考核目标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到人,责任到人。
由于措施得当,审判及时公正,近10年来行政庭所受理的全部诉讼案件,无期限延长、无超审限、无申诉案件,凡是判决案件,当事人上诉中院后没有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实现了无上访、无申诉、无抗诉、无违法违纪,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