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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六项措施认真贯彻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9-08-31 10:31:19


    全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院闫洪福副院长、李桂红庭长立即将会议内容、精神及相关要求向李晓晔院长及院党组作了详细汇报。院党组研究后决定,在今后的打黑除恶工作中,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完善工作机制,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化,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最大限度的做好专项斗争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从重从快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健全重大信息交流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收集、研究、报送我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信息,做好专项斗争开展的宣传报送等。三是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及时与公安等部门沟通,不让黑恶势力有漏网现象。四是加大打击力度。坚持严打方针,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犯罪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审快结,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五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定罪量刑,并依法遵守法定程序,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铁案”意识,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宽严相济,真正发挥稳、准、狠的政策威力。对少年犯要寓教于审,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减少社会对立面。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帮教工作,加强宣传、以案说法,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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