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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对故意伤害案件多发原因进行分析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2-06-18 08:19:18


    近几年,鹤山法院刑庭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故意伤害案件呈多发趋势,且往往伴随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起来难度较大。针对此情况,我们对故意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进行深入的探究,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对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分析鹤山法院受理的故意伤害案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因农村宅基地、土地、道路、林木等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类似的纠纷在农村的生产和生活中较多;二是农村及城镇居民,在相互接触时,因琐事产生矛盾,彼此互不相让,争强斗胜,从而引起厮打,产生伤害;三是寻衅滋事造成的故意伤害。在这种类型的案件中,发生在酒后的占有较大比列;四是被害人的过错原因,激起被告人的义愤而引发故意伤害案件。

    分析原因后,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故意伤害案件发生的原因是由其所处的地理位置、辖区人口结构状况、经济和文化发展情况、法制环境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所决定的。结合实际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搞好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普法教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遇事不冷静,不能正确寻求用法律手段去解决生产、生活中出现的矛盾。为此,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面要广,也要有重点,就鹤山的情况看,重点应放在农村,放在各类学校;二是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基层治保会、调解会、护村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一支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调解队伍,强化社会管理力度,发现苗头,搞好超前预防,把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思想教育,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等方面的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和封建宗族观念,教育广大群众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增强群众用法律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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