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均衡结案作为一个工作目标初次被提出。在2012年省法院对基层法院绩效考核规定中,我们看到均衡结案率作为十项指标列在其中。鹤山法院从去年开始,就大力提倡均衡结案,并针对此问题,有一些初步改进的举措,目前取得良好成效。
经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出现前松后紧现象的原因主要有:立案数存在波动及案件审限不统一、法定节假日因素影响均衡结案、审判人员素质存在差异,均衡结案意识不强、原有绩效考核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影响均衡结案的实现等几种情形。
在对影响均衡结案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我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以前,我们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审判管理。审管办成立后,专门负责审判管理,对各个环节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整合,取得较好成效。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是大势所趋,但最好能够真正独立于其他部门,保持中立性和超然性,更好地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同时,应将既有丰富审判经验,较强管理能力,又具有较强综合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审判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二是宏观微观并重,加强源头管理。宏观上,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审级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运用审判质效评估数据,深入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整体态势;通过审理二审和再审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督促下级法院均衡结案。在微观方面,审管办要加强审限管理,落实催办督办制度,分管院领导、庭长、审判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案件的监督指导,督促办案法官及时结案。通过宏观和微观管理并举,审委办与庭长、审判长管理三管齐下,有效避免原来实行的院长仅仅通过庭长进行审判管理的模式所导致的重业务轻审判,对不规范现象存在护犊思想,以及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弊端。三是以科技手段为依托,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作用。目前,全国各级法院已普遍建立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要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强化节点管理,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控。再者,要加强审限监控,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等案件的管理,杜绝违规审批现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通过案件信息系统及时提醒承办法官,对促进均衡结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这就很值得学习借鉴。四是以督促均衡结案为目标,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目前,鹤山法院为了加大审判管理力度,促进均衡结案,创新了很多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每月20号召开月度全院中层干部会,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汇报当月收案、结案数及结案率,督促均衡结案;又如我院一直坚持的月通报制度,通报的报表上不仅将每个庭的收结案情况予以通报,每名法官的办案情况也有所显示;涉及到部分部门的,比如我们院民事口的三个庭室,每周一由主管副院长主持召开工作例会,回顾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督促及时尽快结案,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案件的均衡审结;涉及到具体部门的,如我院执行局,今年创立了工作日志制度,记录每天的工作量,提醒自己案件办到什么程度了,督促自己提高办案质效,提高均衡结案率,这些好的做法,对鹤山法目前收案结案的均衡上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