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鹤山法院召开“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2-07-03 07:59:21


    为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办案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效率和责任心,从6月下旬,在全省政法机关中开展“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6月24日,鹤山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就在鹤山法院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6日,鹤山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在我院开展“执法能力、效率、责任心”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

    动员会上,鹤山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俊首先宣读了我院就此项活动指定的工作方案及成立的活动领导小组名单。活动方案包括了这次活动的任务目标、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每个步骤中,明确了开展活动的主要方法,使全体法官能够心中有数,目标明确,责任分明。

    李晓晔院长在动员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李院长就开展此项活动的背景及意义对全体干警进行了说明,并提出在鹤山法院开展次活动的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是深化中央政法委“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通过这次活动,切实查找出法官在办案和处置问题中存在的能力不足、效率不高和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树立好的典型,查究徇私枉法、执法不公,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案能力及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工作上要认真深入。在这次活动中,要针对方案中列出的12类案件,认真排查、认真自纠、认真整改。树立责任意识,明确承办人、各庭室长是直接责任人,主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人人切实负起责任,8月20日之前,自行纠正到位。对于活动办,要在各个阶段的督促和材料的收集整理上认真负责,发挥作用。三是活动组织上要规范高效。注意每个时间节点,在每阶段都要按照工作方法及要求规范程序,活动办要加强信息的编写,及时把活动进展情况逐级上报,各主管院长、庭室长、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对待,务必使活动在我院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