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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上半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100%

  发布时间:2012-07-12 15:24:52


    鹤山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不断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为100%,今年上半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收案9件,调解结案9件,保持了100%的调解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具体做法是:一是迅速了解案情,找准调解切入点。案件到法院后,承办人员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找到侦查、起诉机关的相关承办人员初步了解案件在前两阶段的调解情况,掌握双方当事人争议症结所在,寻求调解切入点。二是选好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作用。针对不同的案件,我们采用不同的调解模式。比如说在过失、家庭琐事引发的民间纠纷中,我们通常会进行面对面调解,让双方当面讲矛盾讲开,将积怨通过争吵等形式宣泄出来,然后发挥他们自我协商、自我和解的积极性;反过来,针对暴力性犯罪,则是通过背对背调解来完成调解工作,避免当事人因矛盾太深发生更加严重冲突。三是释明法律规定,促使调解成功。和稀泥不是唯一的办法,该严厉时我们也会严厉起来,在调解工作难开展的情况下,我们要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当事人,法律对案件的情况会有一个怎样的处理,让双方明确权利及义务,对判决有心理预期,用法律擦亮他们的眼睛。四是运用可用资源,共同参加调解。熟知案情后,我们多次邀请社会民调员、居委会、人民陪审团成员、双方亲朋合力进行调解工作,借用亲情及社会力量促成当事人和解。五是实施宽严相济,保证社会效果。我们在处理案件时,对于民事部分调解成功的被告人,在刑期上会有所显示,以从轻减轻处罚,使被告人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对于没有调解成功的被告人,严格依照法律对其进行刑事判决。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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