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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立案庭在联合接访中成功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

  发布时间:2012-07-30 11:17:09


    7月3日,鹤山法院立案庭师保明庭长,在鹤山区联合接访窗口的接访工作中,成功调处一起涉案14人,欠薪24万元,拖欠时间长达2年之久的纠纷,赢得14名农民工一致好评,又一次将法院不分份内份外、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展现在群众面前。

    2010年,王某承包了鹤壁北站某住宅楼工程,竣工后,王某以开发商未结清余款为由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24万元,久拖不付。14名农民工曾多次集体反映情况,7月3日,他们又到鹤山区政法联合接访窗口反映。法院值班干警师保明听了反映后,与其他接访领导和同志们积极讨论解决方案,又运用自身作为法院工作人员的经验优势,安排开发商、承包人及农民工三方现场对账,核清账目后,敦促开发商尽快付清余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发商在联合接访窗口的督促下付清了余款,但是,承包人王某却再次找理由拒付工资。针对此情况,师保明庭长没有半分气馁,虽然时已过午,在调解室里简单用餐后,师庭长继续做承包人的调解工作。师庭长先从法律角度向王某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应负的法律责任,在心理上对其进行震慑;又从情理的角度请王某换位思考,站在14名农民工的立场上思考欠薪的问题,在人情上唤醒其良知。在法律与人情的双重作用下,在师保明庭长敬业的工作态度的感召下,王某终被感化,当即表示排除一切困难,配合联合接访窗口的工作,立即筹款,一天内结清所欠工程款。

    师保明同志的努力使得14名农民工2年的心理负担终于放下,也使承包商对法律对道德有了重新的认识。诉前调解成功,这是我院参与联合接访以来成功化解的十余件案例之一。法院干警大局为先、服务为先、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好调解工作的工作理念及工作作风,在联合接访活动中得到了实践检验,一次又一次受到政府及群众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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