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今年“一个中心、五个确保”全省政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有效的服务鹤山区经济发展四大战略中心工作,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绩效和提高法官队伍整体形象满意度,鹤山法院决定开展“和谐执行年”专项活动。
为了开展好这次专项活动,鹤山法院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文件,制定了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干警素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尽心尽力、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进一步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新路子,贯彻和谐执行理念,深入推进鹤山区平安建设,为辖区百姓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落实“一个中心、五个确保”,为鹤山区实现四大经济战略目标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