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法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院刑庭在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时,严格执法,对涉及“一打击两整治”范围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以求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日,鹤山法院刑庭就快立、快审、快结了一起作案后逃亡十八年的盗窃案,从立案到审结只用了5天时间,被告人冯某某于1995年1月份伙同他人参与盗窃作案,盗窃财物价值2100余元。案发后冯某某一直外逃直到去年在新疆被抓获。
庭审中,被告人冯某某供述了其在作案后逃亡十八年的经历,在这十八年中,他每天胆战心惊,度日如年,身份证也不敢去办,被抓获后反而感觉轻松了。冯某某说知道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他表示会接受法律的制裁,并积极退出了全部赃款,法院根据其作案情节,数额,认罪态度等全案综合考虑,当庭作出了判决。
本院审委会委员观摩了庭审全过程,此案同步进行了网络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