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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三结合”营造无诉讼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12-08-30 16:28:49



鹤壁集法庭与鹤山区梁峪村共同创建无诉讼村


鹤壁集法庭庭长张志昊向新任社会法官张海生颁发聘书


鹤壁集法庭法官向过往市民发放法制宣传彩页

    近日,鹤山法院超前服务、主动作为,在创建“无诉讼村、无诉讼社区、无诉讼企业”活动过程中,将创建活动与社会法庭、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三位一体,共同营造诉前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于诉讼之外的无诉讼良好社会氛围。

    8月30日,鹤壁集法庭庭长兼梁峪村法官服务室服务法官张志昊来到创建活动首批试点村鹤壁集镇梁峪村,与梁峪村支部书记共同为创建无诉讼村(试点)揭牌。揭牌仪式结束后,张志昊庭长与村两委座谈,向他们讲述了我院开展创建“无诉讼村、无诉讼社区、无诉讼企业”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并协商下一步的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会后,张志昊庭长为鹤山区鹤壁集镇社会法庭新选任的社会法官--梁峪村村民张海生颁发社会法官聘书,同时,简单向张海生进行了业务指导,讲解了调解工作的原则和基本工作做法。从梁峪村出来,鹤壁集法庭赵俊峰副庭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在鹤壁集镇居民聚居地,为群众发放宣传彩页,进行法律咨询,为群众解惑答疑。

    这是法官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工作着的很平凡的一天,但是就是这一天的工作,让我们看到了鹤山法院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的不断创新、看到了鹤山法院在诉前化解矛盾工作中的不懈努力、看到了鹤山法院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中的不停追求。创建活动、社会法庭、法律宣传,每一项工作都是人民法院立足本职,扎实进行的为民服务举措,鹤山法院创新结合,积极为辖区营造无诉讼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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