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集法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对青少年法制及安全教育。近日,该庭在千方百计化解矛盾纠纷,成功调解一起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后,又及时向相关教育部门就校内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发出司法建议,得到了校方的高度重视和好评。
原告王某及被告孙某等六人均为鹤山区某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2010年10月7日傍晚,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因下棋发生争执打斗。其后,孙某又纠集田某等人将原告王某带至寝室对王某进行殴打,致原告左前臂骨折,随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事情发生后,虽经校方主持,多次召集双方家长共同协商处理,终因致害学生家长与校方之间观点不同,意见分歧,处理未果。无奈之下王某家长将六名致害学生家长以及校方列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六名学生家长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学校疏于管理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庭受理案件后,几名被告学生家长抵触情绪较大,甚至躲避不应诉,他们所持观点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且案件发生在校内,校方对学生在校期间负有监护责任,故应由校方赔偿后,再由学生家长予以酌情分担。而校方态度也很坚决,认为案件直接责任人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义务,可酌情承担少部分责任。案件协调处理一时陷入僵局。如果就案论案,法庭完全可以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判了之。但是,考虑到此类案件具有典型性,如果能够和谐调解,让当事人各方析法明理,更具社会教育意义。于是,鹤壁集法庭的法官们仔细分析案情,多方查找法律依据,剖析当事人真实心态,设身处地站在各方立场上,构思解决方案,并且采取分头做工作,分步调解的方法,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十余次召集各位家长入情入理分析案情,对各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引,讲清各被告家长在案件所处的地位和应承担的责任。几位被告家长思想中的疑惑慢慢释解,抵触情绪逐渐消退,最终与原告心平气和达成一致协议,六被告家长共同赔偿原告50000元,予以调解。其后,在与校方接触过程中,阻力自然减少,法官同样将诉讼释明,工作全面进行到位,校方表示在尊从法律规定前提下,基于对原告的同情与关爱,愿作调解。也与原告协商一致,赔偿原告20000元。至此,这起因在校园宿舍内发生打架而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审结后,办案法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针对在审理案件时发现学校在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寄宿生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特别加强寄宿生及宿舍的安全工作,可采取强化夜间值班登记及夜间巡逻的方式,建立完善寄宿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好做法。该校高度重视此项建议,及时修改完善了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和学生在校期间活动守则等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寄宿生安全管理,并邀请案件承办人到学校就学校安全管理及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座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