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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职能作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无诉社会环境

  发布时间:2012-12-05 08:41:02



姬家山社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申请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今年来,鹤山区人民法院以创建“无诉讼村、无诉讼社区、无诉讼企业”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社会法庭诉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职能作用,一方面加大对现有社会法官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方面在原有社会法庭的基础上,新建成立鹤山区中山馨苑社区社会法庭和姬家山工业园区社会法庭,精心选任年富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干部、企业工作人员担任常驻社会法官,注重对社会法官诉前调解技巧培养与指导,让社会法官成为辖区群众化解邻里纠纷第一选择,让群众能在第一时间通过社会法官处理化解简单民间纠纷,逐渐形成有纠纷首选社会法庭的趋势,最大限度发挥社会法庭功能,积极营造无诉讼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姬家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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