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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十年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12 08:44:44


    “拖了快十年的工资,在你们的帮助下终于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在鹤山法院执行局内拿到被拖欠了近十年的工资后,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这样说。

    十年前,李某某从安阳老家到鹤壁市鹤山区一建筑工地打工,在工程结束后,包工头李某一直拖欠李某某的工资。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李某某诉求于鹤山区人民法院,在鹤山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不仅不主动履行债务,还长期外出躲避债务。

    目前,全省法院正在开展清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活动,鹤山法院对该案分析研究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执行预案。因被执人李某棚户区改造,原住址房屋已拆迁,不知去向,执行干警又通过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登记、车辆登记等执行措施均无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并没因此而简单的终结该案执行程序,而是通过摸底排查从被执行人李某社会关系下手,得知被执行人在郑州市某劳务公司有登记信息,经到该单位落实,李某已被派遣至鹤壁市山城区一小煤矿工作。

    由于政府要求,该煤矿已处停产状态,工人都已离岗休息。但被执行人李某因是矿井维修工,还不定时回单位维修设备。执行干警杨焕朝、胡伟奇不分昼夜多次蹲点守候,终于2012年11月23日下午四点见到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传唤到鹤山法院。开始被执行人李某还声称自己无履行能力,但在执行干警的劝说和解释下,迫于法律权威,被执行人李某于当晚将案件执行款给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某。

责任编辑:z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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