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山区姬家山乡社会法庭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领到工资的姬某、王某激动地说“没有想到社会法庭这么快就让我们拿到了工资,太感谢了!”
今年12月14日上午,姬家山乡崔村沟村的姬某、王某来到社会法庭寻求帮助。社会法官余荣民接待了他们,经了解,他们二人受雇于经常干工程活的李某,今年4月份起在姬家山工业园区某项目工程打工,每天工资100元,开始几个月工资发放基本按时,但近期因天气寒冷工程停工,拖欠他们一个多月的工资,姬某3200元、王某2600元。多次找工头李某催要,李某总是推脱,家里急等用钱,想通过社会法庭做工作,尽快要回工资。听清案情后,社会法官余荣民立即抽时间赶到工业园区的工地,找到负责人刘某,询问李某的施工和付款情况,刘某说已给了李某部分工程款,剩余的等到工程验收后才能支付。余荣民通过刘某找到了工头李某,通知双方19日上午到社会法庭。19日当天,双方依约来到社会法庭,余荣民先从情理上给李某做工作,让他理解农民工的辛苦,将近年关姬某、王某都等着用钱生活,然后从法律规定给其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经过近二个小时的谈话,李某最后表示回去想法借钱,下午三点准时到法庭交钱。姬某和王某均同意。当天下午李某按约将工资款交到法庭,余荣民看到姬某和王某领到工资的兴奋,自己也欣慰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