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桂红法官打交道十几年了。那一年,我丈夫因一场交通事故离开了我和年纪尚小的一双儿女,在对被告人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以后,我第一次来到鹤山区法院,认识了李桂红庭长。十几年的时间,孩子长大了,结婚了,生子了;十几年的时间,我从悲痛中走了出来,自谋生路,勇敢面对生活;十几年的时间,我们从仅一间的陋室中搬出,搬到了开发区的新家。这十几年,也是在李桂红庭长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相处中,不断以她的真情、真心、真做实事的精神打动了我,不夸张地说,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把她当姐妹,是她不断传递给我的正能量,让我,让我的家有了今天。
2013年的春节到了,桂红庭长又来到了我家,像亲戚一样,逢年过节她总会来。这是我的新家,也是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新家变得越来越好。刚搬进来时,因为楼外建房,挡住了光线,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许是因为这十几年的依赖,我第一时间想到了她,找到了她。在听清我的述说后,她二话不说与我一起找物业、找建筑商、找相关部门;一趟不行两趟,两趟不行三趟,终于此事有了圆满的结局。虽然不是她自己的事,而且案件结束十几年了,更不是她工作范围的事,她仍然当成自家的事来做。可能是类似这样的事太多了,我并没有对她说过多感谢的话,在她和我的眼里,这都是自家的事情,再说感谢的话,都是见外。
从案件到法院开始,我不停地在家和法院、政府之间来回奔波,想为丈夫讨个公道,也想为我们孤儿寡母的以后生活讨个说法,和桂红的相处也是从那时开始。都是女同志,她一看就是个善良人,心眼好,对我很同情。我跑法院次数再多,她再忙,总是温和的倾听,耐心的劝导,积极地为我的事想办法。这几年,吃低保也好,在鹤壁集多次换房子也好,儿子上学找工作也好,女儿结婚生孩子也好,家里大事小事,她都会问问看看,不遗余力地帮助我,象自家人一样。以前我也是一直不停地上访,倒不是对法院工作不满,就是觉得心里的结打不开,以后自己带着孩子没法过。桂红总是资助我、开导我,宽我的心,案件解决的也很让我满意。案件解决完以后,我也被她的为人和敬业的态度感动,有啥心里话都跑到法院找她说。自己在家打面包烧饼,我也会想着让她先尝尝,真是心里近。
我常说,如果每个法官都像她这样朴实厚道,对人真心,办事认真,哪还有那么多上访告状的?也是在她的影响下,我越来越觉得对别人好自己也能从中感到愉快。前一段从电视上看到咱国最高的边防哨卡上的战士冻得受不了,我让桂红帮助查了查地址邮编,买了点毛线袜给战士们邮去了;我心里还有个愿望,希望在我生后能捐献眼角膜给需要的人。
老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现在人都讲正能量。按我的理解就是引人向上的力量。我觉得李桂红就是这样一个好人,一个好法官,通过一个案件的处理,让我感受到的不仅是法律的温暖,更是人情的温暖。习总书记说,要从每一个案件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我的事儿就是对这句话的最好诠释。我就是从一个案件中,从一个好的法官身上,感受到了社会责任和公平正义,使我心服口服,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懂得了感恩和有意义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