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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三多”调解法走出和谐司法新路

  发布时间:2013-03-18 09:06:07


    为最大限度的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实现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坚持自愿合法的基础上,鹤山区人民法院努力提高调解率,积极借鉴与创新调解方式和方法,逐步形成了贯穿于审判全过程的“三多”调解工作机制。

    第一是法官多听当事人的诉说,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这样能使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便于总结案件争议的事实和焦点,为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

    第二是多给当事人一些关怀爱护,使当事人来到法院后能形成一个心平气和解决纠纷的态度,尽力减少他们之间的对立情绪,防止矛盾激化。

    第三是法官多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同类案例,以案说法,从而使他们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如何处理心知肚明,为促成案件的调解奠定基础。

    调解是现代法治社会普遍接受的定纷止争的有效模式,鹤山区人民法院整合调解力量,创新调解方法,走出了和谐司法的新路子。

责任编辑:S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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