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民二庭三年无发改和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3-04-28 08:17:15


    鹤山区法院民二庭把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化解矛盾纠纷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清源之举,千方百计使办案的过程和结果让当事人理解,让当事人信服,让当事人满意,从而达到自愿息诉不上访的目标。

    一是提高案件质量。全庭人员切实深化案件质量意识,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到提高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和每一个法官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职责所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对案件质量的把关。

    二是加大调解力度。民二庭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重要措施长抓不懈。做到当事人自愿与依法处理、调解结案与依法判决、调解质量与调解效果相结合。

    三是充分运用保全措施。审理中,注意提醒当事人尽量采取保全措施,以防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保证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同时,此措施也震慑了败诉方,提高调和的可能性,促使其自愿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履行,从而有效地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充分进行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在对案件进行判决前,不放弃最后一次向当事人说理释法的机会,甚至逐条给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给当事人心理打好“预防针”。判决后,对当事人不理解的判决书内容,或针对当事人的异议,给予充分说明,并同时说明将尊重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保障其上诉权能够充分行使。

    近三年来,民二庭尚无信访案件发生和发回、改判案件,基本实现了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赢得了当事人尊重。

    

    

责任编辑:王新刚    

文章出处:民二庭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