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解决群众诉讼成本高、法院案多人少等实际困难,2012年7月以来,鹤山区法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一村一法官”活动及社会法庭工作,创新开展创建“无诉讼村、无诉讼社区、无诉讼企业”活动。通过切实超前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矛盾不出村、矛盾不出社区、矛盾不出企业”,从而达到“无诉讼”的目标。
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选择试点村、试点社区、试点企业各一个。通过在三个试点设立法官服务室,开展法制宣传、走访、服务、巡回办案等活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总结实际工作经验。该活动开展一年来,三个试点共化解矛盾106件,新建社会法庭2个,以会代训形式培训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9次,巡回办理案件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服务31次,设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摆放流动版面等宣传方式普法6次,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发出司法建议3件;试点村姬家山村无一件矛盾纠纷形成诉讼,试点社区馨苑社区各类案件发生率下降65%,试点企业地恩地公司诉讼量下降70%;同时,鹤山法院收案较上年下降45%。下一阶段,创建活动将逐步全面铺开。
深入走访化纠纷 村民和谐零诉讼
试点村姬家山村是姬家山乡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个村,以往各种矛盾纠纷形成的诉讼案件相对较多。创建活动开展以来,鹤山法院姬家山法庭庭长张勇军坚持以法官服务室为立足点,经常与乡党委、村两委沟通联系,建立互动工作机制;经常到村民中走访、服务,体民情,解民忧,与村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2012年秋,在一次走访过程中,张勇军在路上碰到了正一筹莫展的村民姬某,姬某向他道出了自己的烦心事:他家与一邻居,两家孩子因小事斗气,两家大人在解决纠纷时话不投机,大打出手,造成了彼此伤害。他想问张庭长如何打这起官司,并发誓不打赢这场官司不罢休。张勇军听后告诉姬某,化解矛盾是关键,先不要说打官司的事,“如果打官司我一定帮助你!”。张勇军三番五次在两家之间穿梭跑趟,劝解、疏通做工作,又找村两委和双方亲戚做工作,自己又掏钱带着礼品去看望伤者,终于使两家纠纷得到和解,通过适当赔偿,两家关系和好如初。
这样的纠纷在村里时有发生,处理不及时不彻底都会引发诉讼。服务法官在走访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将矛盾纠纷、诉讼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官被群众亲切的称为“法官村长”。活动开展一年来,姬家山村无一起纠纷形成民事诉讼案件,实现了零诉讼的预期目标。
深入宣传进社区 辐射法制正能量
将“无诉讼”活动的试点社区定在馨苑社区,缘于馨苑社区的两二个特点,一是该社区居委会、民调组织人员素质较高,工作开展地扎实有效,所缺的是调解方面的法律支持;二是居住人员多,101栋楼,1万余居民,居民法律意识参差不齐,易造成相邻等多方面的矛盾纠纷。
鉴于此,鹤山法院在馨苑社区成立了法官服务室,新建馨苑社区社会法庭,将法官的专业知识,法律调解技巧与社区工作人员、社会法官的人脉关系及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形成优势互补,确保社区纠纷不扩散、矛盾不积累、不激化。服务法官选择了以法制宣讲为主要工作方式,承担起法律宣讲员的责任,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与法制座谈活动,一方面培训提高居委会、民调员的业务水平,一方面普及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一年中,在社区法制宣讲15次,巡回开庭4次,指导社会法庭和居委会、民调组织调处纠纷76件,帮助社会法庭整理装订纠纷调处卷宗15册,从内容和程序上指导其工作日渐规范化。
在一次宣传培训会上,常驻社会法官、馨苑社区居委会主任赵俊茹,谈到一起上下楼邻居之间难解的漏水纠纷,居委会、社会法官多次出面疏通调解仍无效果。服务法官李桂红立即起身到居民家中实地查看情况,通过仔细查看、与两家交谈,发现纠纷不仅有两家的问题,还有两家对建筑商、物业等的意见因素。李桂红与社会法官、民调员一起先找到物业和建筑商,多次协调此事,从外部化解矛盾;将地面、管道修好,消除外因对纠纷的干扰;然后再回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讲理说法,使双方意识到自己身上也存在问题,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平心静气沟通处理才是化解矛盾的应有正道。相似的纠纷还有很多,比如有在小区绿地上种植蔬菜影响一楼居民的采光纠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婚姻关系纠纷等等,服务法官与社会法官紧密配合、各显神通,及时化解,并通过法制宣传与咨询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帮助居民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等等,充分彰显了法制宣传和创建“无诉讼”社区的意义,辐射了法律正能量。
深入企业防风险 诉前化解助发展
试点企业鹤壁市地恩地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是鹤山区新引进的一家重点企业,该企业正处于发展的初创及上升期,工农关系纠纷、经营矛盾风险相对较多。针对地恩地公司的实际,鹤山法院将服务重点放在发挥审判职能,帮助风险防控,诉前解决纠纷,促进依法经营。服务法官首先在企业内部的和谐上做工作,通过法官服务室在企业内部解决企业员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地恩地公司周边有很多乡村,工农关系问题也很突出,在矛盾化解工作中,法官着力在解决企业与周边村的工农关系上有所作为,保障企业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内部稳定,外部安定和谐的条件下,服务法官发挥专业特长,重点做好企业的法律风险预先防控工作。包括帮助预先审查合同,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坚持月走访服务机制,对正在进行签订的合同及时跟进;对已经形成的纠纷,提前着手化解,不使其形成诉讼;对无法化解进入诉讼的案件审理后,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
2012年10月,地恩地公司与天环公司因购销合同产生了纠纷,对方已经告知地恩地,马上要起诉。公司接到消息后,立即与该企业服务法官戚秀丽庭长进行了沟通咨询。戚秀丽建议约天环公司负责人到鹤壁面议,力争诉前化解此事。在洽谈过程中,戚秀丽庭长全程参与,将相关法律向双方释明,并对合同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帮助双方划清了责任,让双方均明白各自要承担的责任以及走上诉讼后可能面临的实际困难。经过半个月的努力,双方权衡利弊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批履行合同的协议,首批欠款当即支付,剩余货款已按调解意见履行完毕,该纠纷圆满化解。该纠纷的处理不仅及时化解了一起诉讼,也维持了两家企业业务上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