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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行政非诉工作出奇招集中执行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9-09-02 16:35:58


    鹤山法院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将同类型案件,通过集中执行,采用协调“三步曲”的办法,使集中执行方法彰显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在以往的非诉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往往相互攀比,如提出别人和我情况相同,没有受到处罚或者处罚较轻等情况。认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进而规避执行,有的转移财产,有的外出打工躲避执行,一起案件干警往返几趟效果不佳,不能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的效果。如何能将当事人从消极中引领到积极状态中来,我院行政庭不断总结工作,摸索路子,在开设协调执行方案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步曲”,即向被执行人晾晒违法事实、违法事实触犯的法律法规、聆听双方意见,进而开展协调工作。

    近期,行政庭利用这“三步曲”成功协调处理了鹤壁集乡5起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案件。首先,将这5起计划生育行政征收案件被执行人集中到一起,对他们违反计划生育的事实进行公开曝光,再将违法事实套入到法律法规中,析理辩法,在聆听双方当事人意见的同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开展协调工作,使其得到相对一致的处理结果。案件很快得以协调处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

    这批案件的执结,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违法事实的存在,认识到触犯了法律,即应得到处罚的后果。法院加入协调机制,既缓和了官民矛盾,又彰显了行政执行效能,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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