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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四举措确保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3-11-05 08:37:32


    为进一步服务鹤山区社会经济建设大局,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鹤山法院采取案件分流、绿色通道、调解指导以及巡回办案四举措确保为民司法。

    对小额诉讼、矛盾纠纷争议不大的适合社会法庭调解案件,鹤山法院告知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社会法庭立案,以降低当事人的成本,达到迅速解决矛盾的目的。依法对各类涉农纠纷案件,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对于案件当事人明确的,实行当天立案当天执结,缩短农民工讨薪周期,着力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赔偿、抚恤等诉讼纠纷,符合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的,加大对困难农民工讨薪救助力度。将调解贯穿在整个案件的始终,尽力实现案结事了。

    通过召开社会法官座谈会,对社会法官进行诉前调解技巧专题培训、参与个案调解等方式,做好社会法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诉讼调解与社会法官诉讼外调解的对接工作,并积极发挥调解合力作用。

    鹤山法院选派出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辖区村庄、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定期把法制知识带到农家小院、田间地头,已达到零距离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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