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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慰问全市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4-01-26 14:53:29


    为了能够弘扬社会和谐道德正能量,帮助困难道德模范渡过一个温暖祥和的传统佳节,1月26日,鹤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钱华一行四人在新华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陪同下,带着年货深入新华街街道办街南居委会,慰问2013年度全市道德模范、全市十佳道德好人张爱香同志。

    当得知张爱香的默默地为大家无私奉献二十三年的先进事迹后,钱华主任表示,这正是当今社会需要的无私奉献精神,是我们中国社会的正能量,是我们当今社会每个人好好学习的道德榜样。学习张爱香同志的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把自身实现与社会、人民需要相结合,在自己本职岗位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工作,努力奉献群众回报社会。我们应该在日常工作向这样的道德模范学习,“张爱香同志在我辖区无私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辖区群众有目共睹,平时为人和善忠厚,热心帮助社区居民,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同志,国家和全社会都应该给这些无私为人民服务的人给予更多帮扶与照顾”,新华街街道办工作人员如是说。

    近年来,鹤山法院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开展向全市道德模范等身边的好人好事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道德先进的好人好事浓厚氛围,深挖工作当中的好人好事,大力宣传与弘扬中国传统美德,将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每名干警心中,形成人人都争当道德模范,个个是岗位奉献尖兵创建氛围,为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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