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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三项措施服务农村秋收秋种

  发布时间:2009-09-18 16:12:53


    眼下正是农村秋收秋种的关键时节,鹤山区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巡回办案,就地调解案件,解决纠纷,确保农民秋收耕作顺利进行。

    一是开辟立案绿色通道。为保证秋收生产顺利,节省农民时间,我院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对农村、农民,特别是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纠纷案件,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的涉农案件,及时作出裁定,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利益,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耽误秋收秋种。

    二是增强普法护农意识。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或办案后,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以案说法,为农民解答农村土地流转、相邻关系、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发挥好基层法庭和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作用。通过做好案件审判的预约送达、预约开庭工作,调整工作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开庭时间,为农民当事人的秋收耕作提供便利;坚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办案,驻点办公,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及时结案,切实减轻农民当事人诉累。8月份以来,鹤山区法院深入农村巡回办案33件,假日开庭5件,调解撤诉结案30件,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程世勇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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