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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执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19 08:16:38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不等不靠,趁着春天大好时机马不停蹄为涉及民生领域专项案件辛勤奔波,为申请执行人案件争取最有利解决时机,深夜蹲点守候老赖,到涉事单位企业协调,多次跑银行查账户,慎用强制查询、冻结、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及时促使一批涉及民生领域案件的顺利及时执结,维护了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月17日,申请人吴某某申请执行被申请人鹤煤集团某矿劳动争议一案顺利执结,吴某某接过执行法官递过8000多元执行款,连连道谢。吴某某2002年11月至2010年11月在鹤煤集团某矿工作,并于该矿签订劳动合同,因工作原因2011年4月调至鹤济煤矿工作至2012年5月,但该矿并未给其缴纳10年间的养老保险,并未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因不服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2013)46号仲裁裁决书,故诉至鹤山区法院,经法院审查认定,做出该矿应该支付各项劳动保障费用8000多元判决。

    1月14日判决生效后,吴某某当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拿到吴某某强制申请后,考虑涉及民生领域案件,我院执行局启动涉及民生案件优先审查优先执行程序,多次深入被申请人单位协调,给被申请人讲法析理,积极争取执行款,终于在3月15日将全部执行款全部追回,吴某某对鹤山法院优先执行涉及民生案件表示非常感谢,民生领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及时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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