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去标签化审判充分保障被告人人权
发布时间:2014-03-25 09:54:49
3月25日,我院刑庭去标签化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关于保障人权精神,我院积极探索在刑事审判中全面保障人权方式,一改过去带手铐、穿囚服、进囚笼等审判方式,去掉被告人冷冰冰的手铐、黄色的囚服,给被告人提供相对宽松的法庭环境,减少被告人在庭上的心里压力,让被告人能够充分为自己进行自我辩护。“去标签化”审判不仅体现法院的人性化关怀,让被告人在庭审受到有尊严的审判,而且还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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