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鹤山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如期举行。按照活动的总体目标,结合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积极谋划“自选动作”的要求,我院在深入调研、党组专题研究、深刻体会活动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开展“把群众放在心上”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两个活动的同时启动,并行开展,扎实推进教育活动的纵深推进,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把群众放在心上”司法为民实践活动是我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是我院贴合工作实际,量身打造的创新举措。活动共分四个阶段:听民声、汇民意、办实事、建章立制。在听民声阶段,全院齐动,对五个层次的群众进行走访,尤其注重“五个必访”:有特殊困难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群众、在法院有信访案件的群众、在本院的案件中出现新矛盾纠纷的群众、确有明显实际困难需要解决的群众。在走访中,重点询问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以及下一步希望我们怎么做。在汇民意阶段,梳理总结意见,汇总分析,分类建台账,积极进行整改。在办实事阶段,根据不同类别的问题,制定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对单纯案件办理、信访问题、作风问题和综合问题分别细化整改措施,谋求群众满意。在建章立制阶段,注重将好的工作做法、有实效的经验积累,建立长效机制,让群众满意成为法院工作的永恒目标。
鹤山法院的自选动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进行,希望通过针对性更强、更具体扎实的落实活动方案,达到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