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鹤山法院注重抓好个性问题,着力立行立改。结合工作实际,从群众反映相对集中,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主要问题入手,将提高办案效率作为第一项措施,从严从快从实推进活动开展。
提高办案效率,要从缩短办案周期,杜绝超审限、杜绝隐性超审限案件抓起。我院具体措施是:一是由活动办整改督导组牵头,排查所有案件,清理出临审限、隐性超审限案件,进行通报、警示;二是向临审限、隐形超审限案件承办人发出督办通知,并由承办人做出限期整改承诺书,要求承办人、承办庭室负责人、主管院长签字确认,保证在自己承诺的期限内结案;三是对今后办案效率提出具体要求,杜绝办理案件拖延、懈怠现象,不能满足于在法律规定的审限结案,而是应该尽力以最快速度最好质量结案。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在一个半月内结案,对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四个月,通过高效率的审判,改进作风,重塑形象,接受群众评判,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