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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落实市中院刘明院长工作指示努力服务保障姬家山产业园区建设

  发布时间:2014-04-18 07:58:56


    3月19日,市中院刘明院长莅临鹤山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刘院长对我院下一步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法院要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姬家山产业园区的服务保障,为鹤山区发展保驾护航。为落实刘院长的工作要求,我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过实地走访,征求意见,认真研讨,出台了服务保障姬家山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已初见成效。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李晓晔院长深入到姬家山产业园区实地走访,与园区领导深入座谈,认真听取园区领导对园区发展历史与现状的讲述,询问园区最实际最急需解决的法律问题,征求意见,形成了初步服务保障的构想。组织召开党组会,对服务保障姬家山产业园区专题研讨,集思广益,对出台意见安排部署。意见讨论稿出台后,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再次召开党组会逐条研究定稿,决定印发意见,从4月16日,该意见实施。

    该意见共有27条,对法院工作具体要求主要集中在成立姬家山产业园区社会法庭、建立巡回审判点、开展法律培训、建立结对联系机制、开展司法建议、涉园区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等方面。意见印发后,鹤山区法院已成立领导小组,与产业园区共同选任社会法官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结对联系机制要求,已对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与进驻的16家企业结对联系做出具体安排,下一步,我们会按照实施意见,细化每项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将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看到实效。

文章出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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