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环节工作中,认真深入学习,广泛走访群众,切实立行立改,走出了扎实的第一步。通过多层次的征求意见,部分群众提出法院工作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院党组高度重视反映的这一问题,决心立即加以整改,彻除“衙门作风”,研究制定三项具体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具体做法是:
一是除必要安检措施外,畅开接访渠道。
2010年6月,湖南永州法院遭到当事人枪击,造成法官三死三伤。该事件发生后,最高院对全国法院安全防范工作提出要求,进入法院人员必须进行安检。所以我院严格安检,加强安全防范。但在一定程度上让群众感到法院门口设“卡”,进法院大门有点难。对此,我院立即调研,着手整改。在院门口设置接访室,实行“院长天天接访制”,每天一名党组成员、一名庭室负责人、一名立案庭工作人员共同接访,倾听、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制度实施以来,平均日接访6人,群众反映良好;实行院长随时应约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当事人主动要求与院长见面,向院长反映情况的,院长应约亲自接待当事人,为当事人化解心结。对信访人及案件当事人,院长可以根据情况,决定与其见面约谈,亲自做其思想工作,缓解信访压力。该制度施行以来,院长应约接访3人次,预约接访1人,效果明显。
二是实行“五必访”、“四立办”,深入走访,高效办事。
我院在自选动作“把群众放在心上”司法为民实践活动的开展中,立改群众反映的“事难办”的问题,通过“五必访”和“四个立即办理”,切实化解群众难题。五必访即:对有特殊困难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必访、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的群众必访、对在法院有信访案件的群众必访、对在本院的案件中出现新矛盾纠纷的群众必访、对确有明显实际困难需要解决的群众必访。通过走访,找准症结所在,找实存在的困难,制定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立即着手办理。“四个立即办理”即:涉重点企业矛盾纠纷立即办理;涉困难群众民生问题立即办理;涉本院干警违法违规问题立即办理;涉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众的问题立即办理。通过立即办理事项的圆满处理,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重塑法院干警形象。目前,走访群众正在开展,已立即办理群众反映事项1件。
三是提升窗口服务,着力亲民便民利民。
立案服务大厅、人民法庭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是窗口部门,他们的言行举止,代表着整个法院的形象,体现着整个法院的工作作风。在着力解决“脸难看、话难听”的问题上,院党组不仅立即实施具体措施,并且建章立制,形成长效、规范服务体系。在立案服务中,继续推行“五心”、“四声”。用细心、耐心、诚心、热心、真心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让群众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公平。通过对群众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访有回声、走有送声的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并制定《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办法》,强化服务人员职责,规范工作秩序,提升工作质量。对两个人民法庭,提出着力发挥前沿阵地作用,服务群众“零距离”。要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常态化,便民服务零距离;诉讼服务亲情化,为民解忧零距离;普法宣传经常化,上门送法零距离;法官动态公开化,与民沟通零距离。制定实施了《鹤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法庭工作,提高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能力。
倾听群众意见,着力进行整改。我院通过以上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表现形式,明确每一个措施的指向,强化落实,务求实效。踏踏实实迈出了立行立改的第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