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教育活动有成效、细微之处见变化

  发布时间:2014-05-23 17:14:2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鹤山法院已开展一个多月了,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不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干警,审监庭庭长孙广、立案庭工作人员侯志敏等两名同志就是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优秀代表。

    5月5日,审监庭庭长孙广被安排到河北省某监狱提审,给监狱狱政科量明身份讲明来由情况,河北监狱方面极不耐烦说了一句“领导不在、不同意提审”冷冰冰的话,结果本该一上午就可以进行完的工作,结果整整一天才算完成。极大浪费时间影响我们工作的效率,在返回单位途中,孙广庭长感慨颇多,对照自己遇到的情况,认真反思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自身存在的问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服务人民群众、热心接待当事人本是我们份内事,因为种种原因不能认真做到位,主要思想出了问题,工作态度消极怠工,不能摆正自身位置、不明晰自身职责。

    返回单位第二天,刚好碰巧他负责在接待室负责接访,接待了一起再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代理人郭某某,看着老人家来鹤山法院一趟不容易,回想在河北监狱的遭遇,孙广庭长主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并积极给被申请人打电话联系,讲清法律厉害关系,被申请人有病托词不愿出面履行义务。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主动将郭某某带到立案庭,由立案庭工作人员侯志敏负责接待申请立案事宜,侯智敏同志担心立案应准备材料太多,郭某某记不住,还专门为他列了清单,以便一次备齐。

    在整个接待过程,鹤山法院两名同志都能耐心细致给郭某某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政策,郭某某对我们法院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非常满意,认为法院工作态度转变,让他切实感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开开会,学学习走过场,工作的细微之处感到了变化,感到了热情。

文章出处:政治处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