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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多年玩失踪,法院不懈努力终执结

  发布时间:2014-06-09 11:43:37



  6月6日,申请人郑某某接过法官递过最后一批执行款,连声道谢,口中不断说鹤山区法院执行法官真是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保护神呀!对于鹤山区法院法官不懈努力与辛勤工作态度表示由衷钦佩。

  原来,因申请人郑某某2005年承建山城区某小区需要红机砖,与被执行人董某某在2005年11月签订一份供销合同,约定由申请人郑某某预付砖款1.8余万元,由被执行人董某某负责提供红机砖10万块,但董某某仅提供2万块砖,剩余砖块不再提供,2007年经法院审理判决,董某某返还郑某某预付砖款及运费1.44万元,并支付期间产生同期银行利息。

  判决生效后,董某某履行一小部分款项后,就玩起失踪,长期在外,规避执行。后郑某某打听到董某某回到鹤壁的消息后,向法院报告了董某某行踪,鹤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深入董某某临时住所多次蹲点,终于在5月27日找到董某某下落,并将董某某带回法院,起初被执行人董某某态度恶劣,以自己无钱为由拒不履行。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厉害关系,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对董某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强大权威,董某某找到其他合伙人筹集了一部分钱,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终于将这一件因被执行人玩失踪的案件顺利执结,申请人郑某某感激地说:“感谢法院不懈努力,是法院保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鹤山区法院真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给我们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点个赞!”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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