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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参加区第二督导组学习阶段群评会

  发布时间:2014-06-16 09:22:53


    6月13日,鹤山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阶段群众评议会,第二督导组全体成员、15家督导组成员单位领导、30名群众评议员参会,鹤山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海燕代表鹤山区法院党组向鹤山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督导组汇报了鹤山区法院学习教育阶段开展情况。

    高院长从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边查边改等三个方面全面汇报了鹤山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情况,高院长指出通过第一阶段的认真深刻学习,让我院全体干警强化四种意识:理想信念意识、司法为民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发动广泛宣传、深入基层调研、畅通民意沟通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广开门路、广泛纳谏,对于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不足的工作意见建议,制定“五必访“和”和“四必办“工作制度,走访群众,及时处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还加强了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社会法庭、法制宣传“四进”等贴近民心的工作,扑下身子,切实司法为民;对贴近群众少,门难进的意见建议,制定了《班子成员天天接访制度》,设立接访室,每天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立案庭工作人员各一名,接待来访群众;对窗口部门规范服务工作意见建议,制定《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办法》,强化职责,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三是针对基层法庭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鹤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法庭工作,提高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能力。

    鹤山区第二督导组对鹤山区法院的开展学习情况给予高度评价,指出鹤山区法院作为鹤山区较大单位之一,能够吃透文件精神要求、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主动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去,创新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形式,丰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载体,特别在整改方面主动深入基层,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与诉讼服务中心,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人民群众对鹤山区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审判工作效率给予高度评价,区法院的活动好的做法值得其他兄弟单位借鉴学习。

文章出处:活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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