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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鹤山区法院调解企业案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21 18:24:05


    近日,鹤山区法院受理一起原告与被告、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该案当日开庭当日判决,鹤山区法院审判部门充分发挥快审快结作用,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利益,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庭长在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对该案进行了解,原告因被告徐某拒不履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曾向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该《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判决被告徐某支付原告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及违约金。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徐某及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配合原告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后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被告及第三人拒不配合办理。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及第三人协助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鹤山区法院姬家山法庭庭长通过调查得知被告徐某及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未对该股权转让事项办理变更登记,目前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公司登记显示原告杨某仍持有该公司10%的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在公司股东变更后有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义务,被告徐某作为所转让股权的受让人亦有协助变更的义务。本案中,被告徐某受让原告10%公司股权后至今未协助原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鹤山区法院判决被告徐某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协助第三人鹤壁某科技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公司登记等事项。

    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鹤山区法院按照鹤山区开展的创新五位一体服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主动与辖区企业对接,走访了河南重科化工、河南海格化工、河南信和化工等公司,根据法院制定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若干举措,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为民营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鹤山区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采取务实高效司法举措,努力营造和谐、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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